我们通过从事信息处理相关的业务,认识到我们负有以客户为主体的信息保护及事故防止等
重大的社会责任,并且构建并实施了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
并且,我们注重个人的需要、IT技术的最新动向,以谋求继续改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
为了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的确立、实施、定期检查以及改善,我们履行下列事项。
■按照基本方针设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的目标,确立关于信息安全的方向性。
■考虑业务内容及规模,进行合适的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以及提供。不进行个人信息利用目的
以外的使用。另外,真诚对待投诉及咨询。
■考虑业务上的要求事项及法令、国家既定的方针或其他规章制度,以及契约上的安全义务等,
以谋求预防个人信息的非法侵入、个人信息丢失、破坏、篡改及遗漏。
■确立为了维持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所需要的组织环境以及调整用于风险管理的环境。
■为了进一步改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应对环境的变化,随时对此个人信息保护方针进行调
整。
里巴贝鲁株式会社
董事长 钟江 正巳
2008年10月1日 |